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6-03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办案引领,采取超常举措,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现将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平舆县东和店镇宁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宁光选等人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等问题。2015年至2021年,宁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宁光选,村委文书李兰运,村委委员、二组组长李兰强等村组干部,采取虚报粮食补贴亩数的方式,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90.46万元占为己有。宁光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宁光选、李兰运、李兰强被开除党籍,涉嫌贪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他18名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二、西平县焦庄乡席王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董军耀违规处置集体资产问题。2020年10月,董军耀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擅自将80亩集体土地租赁给本村村民刘某某,但刘某某一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严重侵害集体利益。2024年4月,董军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驿城区板桥镇夏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万大勇大操大办儿子婚宴问题。2023年12月21日,万大勇在自家和其堂兄院内待客,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3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4年4月,万大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三起案例,有的胆大妄为,骗取补贴款;有的任性用权,擅自处置集体资产;有的大操大办,加重群众负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公开通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通报要求,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点题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厚植人民情怀,站稳人民立场,扛稳抓牢集中整治主体责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深入排查问题,强化纠风治乱,以整改整治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关于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坚持执纪执法为民、反腐惩恶为民,把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精准排查线索,从严从快查处问题,强力推进集中整治向纵深发展。要坚持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采取领导包案、重点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加大查办力度,加快查处进度,提高办理质效,以办案带动全局。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扛稳抓牢主体责任、主管监管责任,扎实开展问题排查、整改整治工作,通过一个个问题解决、一件件实事办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