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善不可失 恶不可长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6-03-18

“善不可失,恶不可长。”出自《左传·隐公六年》,阐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政德关,强调了治国者应以仁为亲、与邻为善的重要性,应时刻牢记善行可以学习,但是恶端不可滋生。从个人层面来讲,君子和小人的差别往往在于个人是否能辨别善与恶,如果怀德自重,善就能滋养自身,同时不助长恶行发生。其内在逻辑是个人只要规范自身言行,就能够逐渐向上攀登,长此以往种下善的种子,进而成为君子。所谓善念,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事佬”,而是督促自身敢爱敢恨、做到爱憎分明。

郑陈之争本可避免战争,却因为陈国不珍惜来之不易的结盟善意而遭遇祸殃,此势头一旦滋长,陈国军力损失,国力大不如前了。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行善举才能行稳致远。起恶念、做恶事、行恶举都会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共产党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善”体现在以民为本、大公无私、清廉自守,“恶”体现在心中无百姓、以权谋私、贪污腐败。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大政治任务。

当前,在全球化趋势下的中国,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想要不断壮大自身力量,对内党的领导者善于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对外则是趋利避害,做出有利于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抉择。只有一贯做到激浊扬清,惩恶扬善,方能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善不可失,恶不可长。”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身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我们应当时常开展自我批评,相互之间进行批评学习、及时纠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同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尽到恪守本分的职责,及时为群众伸张正义,解决老百姓身边急难愁盼。否则手握权力如同洪水猛兽,不仅无法揭示恶行,损害的也是自身品格、百姓利益,更严重的甚至会损害国家利益。我们唯有坚守道德底线,常怀敬畏之心,内心从善如流,才能在当前政治环境下保持清醒,真正做到清正廉明、造福一方百姓。(新蔡县纪委监委 李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