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汝南县 发布时间:2020-10-29

 

关于印发《县纪委监委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

《县纪委监委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汝南县纪委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县纪委监委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化机关党建提质工程,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县直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汝直发〔2020〕8号)要求,决定在委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县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全面提升机关基层党的建设质量,建设模范机关。通过星级党支部评定,着力建设一个好班子,锻炼一支好队伍,构建一种好机制,营造一个好环境,创造一个好品牌,努力使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有新提升,党员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基层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新进展,全面提升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和汝南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评定范围

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三、评定的主要内容

重点从以下5个方面进行评定:

(一)基本组织。党支部设置合理,成立程序规范,隶属关系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产生方式规范,严格执行按期换届制度。优化支部设置,规范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二)基本队伍。加强支部委员会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突出政治标准,选优配强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强化支部书记和委员的教育培训,对新任党支部书记进行任职培训。有计划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员队伍教育培训,确保年度内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注重遴选储备后备人才,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预审、审核、备案制度。

(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注重分析党员思想和心理状况,及时开展心理疏导。

(四)基本活动。强化政治功能,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服务功能,规范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制度体系,团结带领党员群众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号召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和歪风邪气,树立文明新风。

(五)基本保障。落实好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等各项工作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

四、评定体系

星级党支部按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次设置,五星级为最高级。评定体系由三部分构成:上级党组织考评、党员群众评议、基础知识测试,共计100分。

(一)上级党组织考评(60分)。按照县直工委制定的《星级党支部评定基本条件》《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组织考评打分换算。

(二)党员群众评议(30分)。其中支部书记述职评议15分,根据年度党支部书记在述职评议会上评议情况,换算得分;民主评议党支部情况15分,根据开展民主评议党支部结果,换算得分。

(三)基础知识测试(10分)。其中支委会委员测试5分,全体党员知识测试5分,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换算得分。

五、方法步骤

星级党支部评定按照“支部自评、机关党委考核、县纪委常委会评审、县直工委审定”的程序,每年进行一次,授星建档,动态管理。

1. 支部自评。各党支部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和《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认真进行总结自评,对照《评定细则》得分为60分的可申报评定三星级,达到三星级评定基本条件且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可申报四星级、五星级,存在评定负面清单相应情况的,只能申报评定相应等级,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机关党委提出评定等级申请。

2. 机关党委考核。委机关成立党支部星级评定考核组,由机关党委牵头,根据年度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知识测试、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各党支部进行考核,根据综合成绩和名次提出评定意见,提交县纪委常委会审核评定。

3. 县纪委常委会评审。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评定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命名通报,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备案,县直工委将对评定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党支部予以降级,并对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县纪委常委会对申报五星级、四星级的党支部要进行重点审核,确实符合标准的向县直工委进行申报。按照规定要求,2020年委机关五星级党支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15%,四星级党支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党支部总数的30%。

4. 工委审定。对申报四星级党支部的由县直工委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定,对申报五星级党支部的由县直工委逐个考核评定,统一命名通报。

5. 授星建档。委机关每年将党支部星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按照县直工委统一设计规范标牌样式,统一制作并向各党支部授予星级标牌,同时为各党支部建立评定档案,在委机关党员活动室统一展示。各党支部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挂星亮星。

6. 激励奖惩。被命名为五星级的党支部,县直工委将给予创建补助,并在县直单位“五星”党支部中评选出10个“红旗党支部”,挖掘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典型标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评上五星级党支部而次年被摘星的,扣除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得分,并列为重点督查对象,两年内不得申报评定五星级党支部。

7. 整改提升。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实施党支部建设提质工程,在“四星”、“三星”党支部中重点进行查缺补漏,比学赶超;在“二星”以下党支部中重点开展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二星级及以下的党支部,由县纪委常委会定人定点联系帮扶,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推动限期晋位升级。不定星级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由县纪委常委会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限期整改。

8. 动态管理。星级党支部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有升有降,有进有出,逐级评定,在下一年的星级评定中,升级进位的,给予加星。降级退位的,予以摘星。年中,支部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达到升级条件或出现问题符合降级条件的,按照评定权限及时调整。

六、2020年创建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考评方案和评定细则,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评申报(5月20日至9月15日)。机关各党支部全面开展对标自查,查漏补缺,按照部署要求,及时健全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对照标准研究确定本支部申报等级,及时向机关党委进行申报。

(三)审评验收(9月15日至10月31)。按照评定程序要求组织开展评定。初步评定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进行公示,听取意见建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定结果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后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将按照程序要求对申报四星级、五星级的支部进行考核评定。

(四)挂牌授星(11月1日至11月30日)。四星级(含)以下的基层党支部由县纪委常委会命名授星,五星级党支部由县直工委统一组织挂牌授星。

七、组织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认真研究、科学部署、有力推进;机关党委要自觉扛起责任,协助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日常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活动场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督导检查、严格组织考评;各党支部要把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作为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的具体措施,把支部建设提质工程落实到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以星级党支部创建的工作成效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2. 坚持标准程序。各党支部要按照委机关方案要求,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和《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主动谋划,积极行动,做细做实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3. 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委机关各类媒体、宣传平台,加大对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进行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晋位升级,达标争先的浓厚氛围,凝聚推动活动深入长效开展的正能量,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附件:1.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

    2.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

    3.星级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1

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

(试行)

评定项目

评定指标

评定标准

分值

记分办法

基本组织

10分)

党组织

设 置

党支部设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保存完整。

2

党组织设置符合要求得1分;资料保存完整得1分。

认真执行《汝南县纪委监委机关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党支部借调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作用发挥明显。

2

临时党支部成立、解散资料齐全得1分,活动记录完整得1分。年度内不存在需要成立临时党支部情况的得基本分2分;应成立未成立的发现1次本项计0分。

党组织

产 生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县委有关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及政策规定。

2

支委会选举产生符合要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不符合支委会设置条件得基础分2分。

班子职数

职 位

设支委的党支部一般设支委3人,设书记1人,设组织委员、纪律委员;

2

班子职数职位符合要求得2分;不符合要求得0分。

任期规定

严格执行任期制度,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换届程序规范,换届资料保存完整。

2

按期换届、资料完整得2分;逾期未换届得0分,未到换届时间当年度得基础分2分。

基本

队伍

20分)

党支部

班 子

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履职尽责、作风优良,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班子职数符合规定要求,年龄结构、文化层次合理优化。支部书记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支部书记和委员有责任清单,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跟进,年底有总结。

5

责任履行“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好”得0分;责任清单建立得1分,没有得0分;有计划有总结得1分,没有得0分。

骨干队伍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强化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轮训。

2

支部班子及时补选得1分,出现空缺得0分;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集中轮训得1分,未参加得0分。

党员发展

坚持政治标准,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程序规范、资料完整;注重吸收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1

本年度未发展党员得基础分1分;发展党员程序或记实档案不规范得0分。无发展任务的得基础分1分。

党员教育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形势政策和知识技能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制度有措施。

5

有计划、有措施得3分;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记录完整得2分。

党员管理

支部主体作用发挥好,带领支部党员在完成中心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中积极发挥作用;加强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党员按时足额自觉交纳党费。

3

党员的日常管理监督严格得0.6分,党员每月主动按时交纳党费得0.2分。

作用发挥

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结对帮扶等活动;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开展“亮身份、当先锋、树形象”活动。

4

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好”得0分;落实“双联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情况“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好”得0分。

基本 制度

15分)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

严格规范 “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每月25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支部党员每年至少讲1次微党课;程序规范、主题鲜明、注重实效。

6

党员大会或支委会每月按时召开并有记录得0.2分,共2.4分;主题党日活动每月按时召开并有记录得0.2分,共2.4分;支部书记讲党课每次0.6分,支部党员讲微党课每次0.3分,共计不超过1.2分。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以党员大会、党支部支委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会前确定主题、认真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程序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提出评定意见。

4

每年按照程序要求召开至少1次组织生活会得2分;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得2分。

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及时帮助党员做好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

2

支部书记每年和每名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有谈话记录,总分2分,按照支部党员人数比例得分。

述职评议

党支部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

2

按照要求述职得2分。

组织生活

记实

认真落实“双记实、双述职、双评议、双考核”制度,党支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党支部和所辖党员受奖惩、述职报告、民主评议结果记录、资料、影像等进行逐项整理、分类归档、专人保管。

1

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得1分;不完整或不规范得0.5分;

无档案资料得0分。

基本

活动

15分)

强化政治

引领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6

坚持基层党组织会议第一重要议题制度,每周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得0.1分,共计不超过4分;学习效果“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不好”得0分。

严守政治

纪律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有关规定,自觉抵制西方不良思想入侵。

2

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现象得2分;发生此类现象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得0分。

改进工作

作风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敢于担当,狠抓落实。

2

落实情况较好得2分;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得0分。

加强警示

教育

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筛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多种教育形式,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

2

开展1次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得1分;未达到要求得0分。

服务中心

大局

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搞好服务,创新党建活动载体,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与农村基层党支部结对共建“手拉手”活动,广泛参与机关“文明单位”创建,精神状态良好,文明意识强。

2

完成情况“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成效得0分。

深化党群

共建

积极参加群团组织活动,不断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1

积极参加得1分,未参加得0分。


 

 

附件2 

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

 

按照《县纪委监委机关“星级党支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自评得分为60分的党支部,可申报三星级党支部,符合或存在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要求的,申报相应等级。

一、五星级党支部评定正面清单

1. 达到《四星级党支部评定正面清单》要求;

2. 党支部在本单位本系统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党员干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和公信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3. 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明显,破解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难题工作成效显著,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4. 党支部书刊资料齐备,制度机制规范,活动开展富有特色。

二、四星级党支部评定正面清单

1. 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自评得分为60分;

2. 支部班子引领作用突出,党员队伍凝聚力强,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年度民主评议党支部满意度为100%;

3. 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基础知识测试为满分。党建活动载体丰富,在服务中心工作中完成任务坚决、成效明显,近三年支部或单位内受到本级或上级通报表彰;

4. 支部党员二年内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二星级党支部评定负面清单

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等级不得超过二星级:

1. 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2. 长期不吸收符合条件的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未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要求;

3. 党员党费交纳不及时不足额,存在按季度或按年交纳的情况;

4.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不严格。“双记实”制度落实不扎实。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平均80分以下;

5.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6. 政治引领作用不突出,基本活动不丰富,年度民主评议党支部满意度为在80%以下;

7. 档案资料缺失较多。

四、一星级党支部评定负面清单

对照《二星级党支部评定负面清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评定等级不得超过一星级:

1. 支部班子不健全,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空缺未及时补选;

2. 支部未按期进行换届;

3. 支部班子履职尽责不到位,存在明显缺失,年度民主评议党支部满意度为在60%以下;

4. 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等要求落实不到位,“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流于形式,基础知识测试平均成绩60分以下;

5. 近二年内支部党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6. 近二年内支部受到本级或上级通报批评。

五、不定星级党支部负面清单

1. 支部班子长期配备不齐,组织生活不规范、不按期开展“三会一课”,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突出;

2. 支部班子缺乏凝聚力号召力,党员干部反映强烈

 

 

 

 

 

附件3

星级党支部申报表

   单位: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

 

党员人数

 

申报星级

 

联系方式

 

 

 

对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星级评定细则(试行)》和《星级党支部进位降级评定条件清单》,简要概括支部工作推进情况,做到言简意赅,事例详实,避免空话套话

 

 

 

支部书记(签字):

                                         

机关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单位党组(党委)意见

 

 

                                 (签章)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单位党组织留一份,基层党支部留一份,上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