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心为盾 监督为剑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群众是反腐败斗争的直接受益者,更是反腐败监督的重要主体。正如《管子》所言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反腐败斗争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凝聚群众监督力量,让反腐败斗争在民意滋养中攻坚克难。
群众参与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动力,彰显人民主体地位。反腐败斗争的本质是维护人民利益,成效最终由人民评判。群众作为权力运行的见证者,对党员干部履职廉洁最有发言权。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形势,更需凝聚群众力量形成合力。让群众广泛参与,既是对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尊重,也是反腐败斗争制胜的关键。
群众监督是反腐败斗争的刚性约束,压缩腐败生存空间。权力滥用源于监督缺位,而群众监督的广泛性、持续性,能构建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正如明朝海瑞“直言敢谏、严惩贪腐”的壮举,离不开百姓的口碑支持。当群众监督与党内监督、舆论监督联动,便能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土壤。
构建群众参与长效机制,筑牢反腐败斗争群众基础。要让群众参与成为持久动力,必须健全长效机制。多地通过廉洁文化进乡村、反腐警示教育进社区活动,提升群众的反腐意识和监督能力。制度保障与文化培育相结合,让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成为自觉行动和社会风尚。
“政者,正也。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反腐败斗争离不开民心所向。以民为盾,既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期待,又要凝聚群众力量、接受监督。唯有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畅通参与渠道,构建长效机制,才能让反腐败斗争获得最广泛、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支持,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西平县纪委监委 李奕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