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监督 精于执纪 让纪检监察工作有力度有温度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十一届河南省纪委四次全会是全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结提升会,更是一次纪检监察工作再出发、再上新征程的部署会,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指导、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要点。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做到严于监督、精于执纪,谋实思路、研细措施,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监督是乡镇(街道)纪(工)委的首要职责,监督是否准确有效,直接反映着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政治素质和能力水平,把日常监督工作做细做实,不仅仅是职责要求,更是爱护保护党员干部的现实需要。监督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有的同志怕得罪人,不敢较真碰硬,往往在自以为会得罪人的事上装睡,实际上只要我们客观公正、讲清道理、明辨法纪,同时把握好工作方式,不仅不会得罪人,被监督对象还会感谢我们,因为我们是在教他正视问题、改正问题。监督工作要立足监督再监督的定位,不断创新日常监督的有效方式,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要用足用好发现问题的手段和机制,把信访举报、执纪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线索充分用起来,同时经常下村入户,到工作一线、到田间地头去发现问题,及时拿出有效的监督措施,及时打掉违纪苗头,切实把党员干部管严管好。
树立抓早抓小的理念,充分运用好第一、二种形态。乡镇(街道)纪(工)委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充分认识到查办案件是政绩,抓纪律、纠小错也是政绩,坚持惩治腐败是政绩、预防腐败更是政绩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地向纵深延伸,以往基层的乱象怪象得到有效的纠治,乡村两级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虽呈递减趋势,但仍需严格防范,丝毫不能放松。要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把第、二种形态用到位,经常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把关、步步设防,让干部时刻感到监督就在身边、纪律就在眼前。在查处违纪案件时,不仅要查清违纪违法事实,依纪依法做出处理,还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既要用好“霹雳手段”,也要秉持公心善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忠于组织,主动说清问题,主动改正错误。要学会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实现政治效应最大化,充分彰显纪检监察部门的政治属性。
树立勉励激励的理念,对党员干部充分负责。乡镇(街道)纪(工)委处于监督的第一线,直接受理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应当看到,绝大部分群众反映的问题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但也有个别反映的问题失真失实,甚至是恶意中伤一些干部,对于此类信访举报,乡镇(街道)纪(工)委必须及时地正面发声,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为受到诬告错告者澄清正名,决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因此束住手脚,更不能“流汗”又“流泪”。在对每个问题处置、每个案件调查、每个监督对象的处理上,要坚持客观公正,决不能乱了方寸、坏了风气、伤了进取心,始终做到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干部负责,以严明分明的监督执纪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受损失,确保想干事、干实事的基层干部心情舒畅,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新蔡县纪委监委 陈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