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廉底色赋能乡村全面振兴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既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树起了“风向标”,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注入了“防腐剂”。这一规定从行为规范、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维度搭建起制度框架,对基层干部立起了履职的“硬杠杆”“硬标尺”,进一步推动清廉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同频共振、相得益彰。
淬炼思想,以“三省吾身”的自觉固本培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当以培根铸魂为本,通过“三会一课”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实景教学,依托专题读书班开展沉浸式研讨,打造“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悟—知行合一用”的全链条学习闭环,切实将《规定》中的“严禁”“不准”转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遵循。时刻自重自省自警,将纪律教育与红色家书诵读、典型案例剖析等廉洁活动相结合,常态化开展“自我画像找差距、群众把脉查不足、组织诊断明方向”的立体检视,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零侥幸、零容忍的心态定期涤荡思想尘埃,在大是大非和诱惑考验面前永葆“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政治定力。
担当作为,以“枝叶关情”的情怀滋养民心。基层干部既是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更是社情民意的传达者,要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责任担当,将广阔乡野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平台,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民生“服务员”。时刻警惕“不贪不占也不干”的懒政倦怠,破除“重显绩、轻潜绩”的短视观念,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多做打基础的便民实事,多谋利长远的富民产业。站稳人民立场,始终保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政治清醒,在集体资产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践行“事经我手请放心”的初心承诺,确保每一笔资金、每一项决策都经得起“地头问效”的检验。
监督护航,以“阳光透明”的机制筑牢防线。基层干部要深刻认识“严管就是厚爱”的底层逻辑,积极破除干群之间的“信息藩篱”,善用村务公开栏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线上线下监督平台,公开亮家底、晒账单,以权力运行全程留痕的坦荡拥抱监督。要主动锤炼过硬作风,畅通“开门纳谏”的监督渠道,培育“推窗见民”的担当胸怀,在推进重点工程、重大事项时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在谋划重点工作时建立民意征询机制,让群众关切成为施政导向,使民生诉求化作改革动力,千方百计办好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实事,把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蔡县纪委监委 邢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