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生明 廉生威
“公生明,廉生威”出自明代年富所著《官箴》,历来被不少官员奉为从政箴言。这句话深刻阐释了公正与廉洁对于执政者的核心价值,指明了清正用权、廉洁奉公乃是赢得民心、确立威信的根本途径。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的今天,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恪守“公”与“廉”,才能在时代洪流中站稳脚跟,切实履行责任使命。
“公”,意味着秉持公心,处事公正,以公众利益为重,不为私欲所动;“廉”,则要求坚守廉洁底线,严于律己,杜绝贪腐,真正做到不取不义之财。古代如北宋包拯,以“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自勉,一生刚正不阿,秉公执法,成为公正廉洁的楷模。明代于谦“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誓言,更是彰显了他高洁不屈的品格。对当代党员干部而言,“公”与“廉”是立身履职的根本,唯有以公心做事、以廉洁立身,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践行公廉,不仅要有坚定的信念,更需付诸切实行动。历史上,明代海瑞一生清贫自守,面对权贵刚正不阿,以一封《治安疏》直谏皇帝,其清名流传至今。这种不畏权势、坚守原则的风骨,始终是为政者的精神楷模。秉持公廉之人,胸怀磊落,面对诱惑干扰能保持定力,真正做到用权为公、执政为民。相反,那些以权谋私、贪污腐化者,终将身败名裂,不仅毁掉个人前途,更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形象与事业。
“公生明,廉生威”是衡量为政者德行的重要准则,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党员干部应把“公”与“廉”融入精神血脉,转化为行动自觉,面对诱惑保持警醒,履职尽责坚守公道,使“维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成为干事创业的坚实基石,在新时代书写清正廉洁、为民服务的新篇章。(上蔡县洙湖镇纪委 翟向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