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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责任为纲 以规范为尺

发布时间:2025-10-1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权力与责任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党员干部规范用权指明了根本方向。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既是干事创业的工具,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担当。唯有始终秉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的理念,以制度为笼约束权力,以责任为魂驾驭权力,才能杜绝滥用职权的风险,让权力真正造福于民。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员干部仅是权力的受托者而非所有者。权力天然具有扩张与侵蚀的潜在倾向,如同一把“双刃剑”:用之得当,可成为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利器;用之不当,则会沦为谋取私利、损害公义的工具。权力一旦失去约束、背离责任,必然滋生腐败,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因此,规范权力运行是反腐败斗争的关键举措。

权力与责任从来都是相伴相生、不可分割的,没有无责任的权力,也没有无权力的责任,且权力越大,责任越重。少数干部之所以陷入滥用职权的泥潭,根源在于权力观出现偏差,将公权视为谋取私利的“特殊商品”,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信条,把岗位当特权、把职责当私器,最终走向人民的对立面。只有将责任意识融入用权全过程,才能筑牢规范运行的思想防线。

党员干部要树牢正确权力观,时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担子”,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要经常以“公与私”为标尺检视自身,做到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利所惑,以责任心干好分内工作。

奋进新征程,面对复杂严峻的反腐败形势,规范权力运行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党员干部必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将“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深植于心、外化于行,既以思想自觉筑牢防线,又以制度约束明确边界。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新蔡县纪委监委 赵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