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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善小而不为

发布时间:2025-03-13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在中华民族几千年流淌的文化血液中,留下来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优秀品格。其中“勿以善小而不为”强调了做善举并非高不可攀,而是发自于心去认真对待,重视身边每一次善意的举动,内心的向善在做驱动,长此以往,由小爱演变成了大爱,形成了自己高尚的品格,为社会和国家的文明发展付出了行动,贡献了力量、增添了能量。

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扬汤。修身养德,最重要的是要趋善避恶。坚持“吾日三省吾身”的反省、坚持“时时勤拂拭”的勤勉,始终把先进榜样作为自己学习的楷模,时时刻刻警示自己,看到自己的短处,改正自己的缺点,清理掉自己思想上的杂念,修炼自身道德水平更进一步台阶。求善就会避恶,避恶亦能扬善。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日积月累的做善事才能避开犯罪的可能性,培养优秀的品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要看紧自己的道德观,认识到自己的使命和担当。约束自身,不沾染不良习好,不轻易被坏的风气所带动;抵抗住诱惑,不违反纪律,不犯政治错误乃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脚踏实地,认真地办好每一件关系到群众的事,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由“小我”主义发展成“大我”精神。

驱善是我们应该追求的道德境界,而避恶则是应该守住的道德底线。如果不能追求更高的道德境界,就难以获得更充盈的内在动力;如果缺乏对道德底线的坚守,就会挣脱外在约束,走上错误的道路,无法回头。我们应注重生活中一点一滴行善的积累,这样善念之花结出善举之果,也许只是一次偶然时机,做的一件善事打动了他人,这份感念的力量得以传递,别人因你的善举而受益,也会慷自己之慨,举手之劳为他人施以善意援助之手,社会大爱由此传递。

每个人心中都存有一份美好的善念,驱除自己不善的那一面,坚持自己的道德初心不被腐蚀破坏,做那个本就可以挺身而出的“超人”,燃起自身心底“善”的明灯,拨亮它,照亮自己和他人,也照亮前行的路,只要我们共同点燃内心善念,星星之火汇聚力量,这就才能驱散黑暗,让大家的身边亮起来、暖起来,只有个人感受到了温暖,社会这个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大家庭氛围才会持续向好、向善发展。(新蔡县纪委监委 李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