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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发布时间:2026-03-17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从政、谋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

政绩为谁而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政绩为人民而树,才具有真正的价值与意义。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党员干部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各项工作首位,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增进民生福祉的实效,把“民之所忧”作为“政之所向”,把“民之所盼”作为“政之所为”,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让政绩的“成色”在人民群众的口碑中熠熠生辉。

树什么样的政绩?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正确的政绩是实实在在、惠及长远的政绩,不是急功近利、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更不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虚假政绩”。新征程上,党员干部政绩观的取向决定了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这就要求我们在干事创业中,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立足长远、求真务实,坚持新发展理念一体推进,推动经济实力与民生福祉同频、城市发展与乡村振兴同步、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融。要坚持“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让政绩有“厚度”,既要办好民生实事,更要多做利长远、做铺垫、打基础的工作,让“显绩”与“潜绩”相互支撑、相得益彰,消除发展隐患、夯实发展根基,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量发展。

靠什么树政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干出来的,伟大事业都成于实干。在干事创业的道路上,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才能把美好蓝图变为现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是靠虚报浮夸、数据注水来“造”政绩,而是靠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面对民生领域的难点、堵点,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面对发展中的硬骨头,要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唯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攻坚克难,把各方面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能,才能确保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征程号角已然吹响,奋进征程步履铿锵。推进高质量发展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党员干部要以正确政绩观凝聚奋进力量,践行初心使命,以实干笃行造福于民,我们定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交出无愧于实践、人民和历史的优异答卷。(泌阳县纪委监委  王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