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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不“失节”

发布时间:2025-04-30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这是广大劳动者共享奋斗成果、放松身心的欢乐时刻。然而,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节假日往往也是廉洁风险的高发期,各种“节日病”容易滋生。在这一重要节点,严守廉洁底线,确保风清气正过节,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答好的政治考卷。

廉洁过“五一”,是对传统美德的传承,也是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古人云:“廉者,政之本也。”廉洁是为政之基、立身之本。“五一”假期,走亲访友、人情交往增多,党员干部更要保持清醒头脑,警惕节日期间“亲而不清”的“人情往来”,谨防“小节”失“大节”。一顿看似平常的宴请,一份看似不起眼的礼品,都可能成为打开贪欲之门的钥匙。只有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才能守住廉洁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廉洁过节不“失节”,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一方面,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把“廉洁过节”作为检验自身党性修养的试金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节日期间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弘扬廉洁文化,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让廉洁理念深入人心。

“五一”假期,是休息放松的时间,更是反思提升的契机。党员干部不妨利用这段时间,回顾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检视是否存在廉洁风险;多陪陪家人,感受亲情的温暖,远离不必要的应酬和诱惑;走进大自然,放松身心,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

“五一”是劳动者的节日,劳动创造幸福,廉洁守护幸福。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廉洁自律要求,摒弃“节日腐败”,以清正廉洁的形象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让清风正气如春风化雨般浸润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汇聚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西平县纪委监委 闫颖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