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岂能掺杂个人私利
处心积虑,最终自食恶果。本案例再次证明纪律和规矩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徐开生利用职务便利,把入党当成人情往来的“筹码”,推动吸收有犯罪前科、凶横霸道的郑金西为党员;郑金星为了退出村支书岗位后能“插手”村里事务,甚至企图培养郑金西为村“两委”班子成员,成为自己的“接班人”。他们都付出了应有代价。近年来,类似这种帮助“别有用心者”骗取党员身份的案例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党的纯洁性,应当引起注意。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部署“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时指出,注重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党章第一章第五条增写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求,这是从源头上确保党员政治合格、维护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采取的有力举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情形,划出了“高压线”。这些举措对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基层党建活力极大提升,发展党员更趋严格。然而即便如此,仍然存在发展党员“近亲繁殖”“派系化”“家族化”等现象,有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倚靠家族人口多、势力大,将发展党员的话语权、投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为自家人入党开辟“绿色通道”;有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在考虑发展对象时,按关系远近判断,或看得利多少定夺……种种现象,无不暴露出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管党治党责任缺失。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批准什么样的人入党,事关党的基层组织战斗力,事关基层组织的组织力能否有效提升。把好党员发展质量关,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力措施,更是保证党的建设行稳致远的前提和基础。
要防止别有用心者“带病入党”,一方面要牢牢抓住政治建设这个“牛鼻子”,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支部和党员行为,定期开展“政治体检”,加强政治历练,引导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另一方面要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程序发展党员,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审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最后,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基层党组织要对发展党员的情况定期开展自查,对在发展党员和选举村干部方面不坚持标准、审查把关不严、执行程序不规范的,强化责任倒查和全程问责,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有关党组织和相关人员责任,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2月14日04版,沈堂明 作者系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