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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通报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

发布时间:2019-01-0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1.河南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环境污染监管不力问题。河南征途管业工程有限公司地处胡庙乡境内,该企业违规占压饮用水源地输水管线一级保护区,且存在土地规划手续不全,环保、环评手续不全等问题,其生产中造成的粉尘、噪声污染被国家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组通报,损害了河南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7日,驿城区监察委分别给予监管不力的相关单位胡庙乡分管土地工作的党委委员、乡人大主席李建伟和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乡长王磊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分管土地监察大队工作的区国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建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分管环评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白松林政务记过处分。

  2.驿城区老河乡土地城建违法建筑监管不力问题。老河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吴健在主管该乡土地、城建工作期间,对多名群众无证建房、违法建设种植场和养殖场行为,不管理、不制止、不协调国土部门进行行政执法,工作失职失责。吴健还存在负责老河乡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4笔3.3万元问题。2018年11月27日,吴健被给予撤销老河乡党委委员职务处分和政务撤职处分。

  3.老乐山景观大道征地拆迁补偿监管不力问题。2016年下半年以来,朱古洞乡老乐山景观大道征地拆迁补偿过程中,该乡共有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普通党员以及一般群众等29人涉嫌违纪违法。2018年11月8日,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朱古洞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兼老乐山景观大道指挥部指挥长张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乡党委委员、乡纪委书记刘文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驿城区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