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廉政要闻 -> 本地要闻

改年龄不是“小错误” 最终跌了“大跟头”

发布时间:2019-01-21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明确规定,增加了“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等违纪条款,对上述违纪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近日,遂平县纪委监察委就严肃了一起多次更改个人年龄,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

  被调查人毛金良,1991年至2007年曾任遂平县嵖岈山乡魏楼村党支部书记(其中1994年5月通过招工成为嵖岈山乡国土所工作人员),2007年4月至今在嵖岈山镇国土资源所工作(高级工)。

  2018年9月,遂平县纪委监察委接到上级交办的毛金良违纪问题线索,立即组成核查组,对该线索进行初核。在对群众反映毛金良违纪线索进行核查中,办案人员又发现毛金良身份档案年龄填报多处不一致,自相矛盾,有隐瞒和改动迹象,核查组遂就此问题询问了毛金良本人及其亲属和相关部门。毛金良对改年龄行为满不在乎,表示这根本不算啥事!

  经查,毛金良实际出生于1962年4月12日,但其在1979年12月为了顺利应征入伍,将出生日期改为1961年2月;1996年8月7日,毛金良通过农转非形式将户口从魏楼村迁入嵖岈山乡政府时,将出生日期改为1965年9月6日;1997年11月29日,县人事劳动局招工时,毛金良为日后转干时在年龄方面占有年轻化的优势,将出生日期改为1967年4月;2006年9月,毛金良报考工勤技能岗位“农艺工”时,将出生日期改为1962年6月;2011年元月、12月,毛金良在技术等级考核时,再次将出生日期改为1965年9月。

  时间一晃而过。毛金良改年龄的行为并没有使他遇上什么麻烦,他愈发认为这根本不算什么大事。心存侥幸的他并未就此收手,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纪律红线。他为谋私个人私利,在征兵、招录工人及职称的考试、评定、考核中,多次更改年龄,隐瞒真实出生日期,编造虚假出生日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2018年12月,遂平县纪委决定给予毛金良留党察看一年之处分,并建议相关部门更正毛金良档案信息。

  新的纪律红线广而告之,执纪越来越严格,毛金良一直认为改改年龄,耍耍“小聪明”只是小事,现在经过办案人员的多次教育,他终于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由于纪律观念淡漠、缺乏党员应有的对党忠诚老实,最终导致铸成大错的严重问题。

  【点评】档案造假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漠视,诚信缺失,对党不忠诚,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广大党员干部应切实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时刻以党纪为准绳约束自己,做让组织信得过的老实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对违纪“小问题”的查处力度,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遂平县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