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故事 | 现场清退违纪款 纠治民生“微腐败”
“收到这个钱感到非常的意外,这20元钱虽然不多,现在纪委把这个钱给追回来,感到非常的开心。”近日,在平舆县李屯镇召开的医疗领域违纪款清退现场会上,村民刘某某接过退还款项时,感激地说道。
1010元,涉及五十位村民的切身利益。问题线索的发现,源于村民刘某某向纪检监察干部反映的“烦心事”。
“我给我母亲办理慢性病本,不是说国家政策好,不收费嘛,怎么我去领本的时候找我要20元钱啊?”群众之事无小事,平舆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对此反映问题开展调查。调查发现,陈某作为李屯镇中心卫生院农合办主任,利用职务便利,在向群众发放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的重症慢性病本时,违反上级免费发放的要求,以“工本费”名义私自向50名群众收取费用,合计金额1010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党的群众纪律。除此之外,陈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现已被平舆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4年7月,平舆县纪委监委派核查组到事发地,亲自把涉及群众的违纪款退还给了群众。“现场会上,公开退还群众违纪款项,同时通报案情、宣布处分决定。”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唐志学介绍,通过“公开清退款项+警示教育”同步进行的方式,一方面彰显了纪检监察机构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严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力度和决心,另一方面将警示教育开到党员干部和群众身边,实现了案件查办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痛点、堵点、难点精准发力,坚决惩治群众身边“微腐败”,以有力监督执纪守护民生福祉。(平舆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