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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受贿行贿一起查 坚决斩断“行贿”黑手

发布时间:2022-03-30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我一直有着‘送钱才好办事’的思维习惯,想着在微信上只发暗号,也不通过银行转钱,做的隐蔽一些,只通过一对一的送现金肯定不会被发现。”近日,因涉嫌行贿犯罪被新蔡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完结后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江苏省某农资公司业务员戴某谈及自己的行贿问题追悔莫及。

  今年以来,新蔡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审查调查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坚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近年来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案件中存在的“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现象,出台了《新蔡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实施办法》。在行贿受贿同步调查、同步处置上先行先试,向“围猎”与甘于被“围猎”者亮剑。

  细化审查措施,凝聚多方合力。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行贿受贿一起查工作机制,在调查受贿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从调查行贿违纪违法线索入手,充分运用多种调查手段,对受贿行贿双方同步采取留置措施,有效缩短行贿人员回避调查、隐匿证据的时间和空间,行贿受贿的细节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相互印证,有利于迅速瓦解涉案人员之间的攻守同盟,大大缩短了取证周期,节约了调查成本。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组织、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等协调机制,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合力。2021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查处此类案件4起,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共有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1人。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盯受贿案件背后的“围猎”问题,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明确“对涉嫌行贿犯罪人员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虽未涉嫌行贿犯罪但行贿人系党员或公职人员的坚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行贿情节严重的市场主体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取消资格、资质,禁止在我县从事经济活动”三条原则,坚决避免对行贿者“网开一面”“严查宽处”的问题。同时,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企业,持续加大监督力度、拓宽行贿问题线索来源,始终保持“一案双查”力度不减,对行贿人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某公司因曾经在我县进行行贿,被拉入了‘黑名单’,这次招标直接一票否决。”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杰介绍。

  在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还推进实行“黑名单”制度,用制度压缩行贿空间。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县反腐败工作中专责作用,联合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对多次行贿、长期行贿、大额资金行贿等不良行为人和市场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在政府项目中推行行贿行为一票否决制度,只要在“行贿人黑名单”中,就不能参与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扶持等政府项目。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才能不断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生存空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锲而不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定决心,以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双拳出击,既打受贿,又打行贿,让‘不敢贪腐’与‘不敢行贿’成为社会常态。”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新蔡县纪委监委 邓跃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