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聚焦脱贫攻坚 开展巡察监督
上蔡县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正晓到上蔡县调研扶贫工作时提出的指示要求,紧紧聚焦脱贫攻坚这一重大政治任务,主动履职,善作善为,积极在脱贫攻坚领域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扶贫攻坚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先后向县纪委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8件,向县扶贫办转交12类问题,并推动相关问题及时整改,较好地服务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一、聚焦扶贫,创新巡察方式
上蔡县委巡察机构针对当前脱贫攻坚任务繁重、项目较多、扶贫资金量大等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对扶贫领域的巡察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方式组织开展巡察监督。一是常专结合开展巡察。2016年第二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工作方案》,要求各巡察组采取常专结合的方式,在做好常规巡察的同时,选准事项,突出重点,利用至少10天时间,对扶贫、涉农领域进行一次专项巡察,钻进去、摸得清、察的实,形成高质量的专项巡察报告。二是针对问题延期巡察。按照时间服从任务的要求,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了对扶贫领域延期巡察的通知,集中一周时间,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带队,各个巡察组参与,每个组配备1名扶贫工作专业人员,对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四议两公开、项目实施、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贫困村帮扶单位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巡察,每村抽取一个项目进行剖析,准确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三是采取集中巡察。组建2个专项巡察组,加强人员配备,每组人员7至8人,配2名副组长,采取“一托二”的方式,紧盯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问题和重要环节,对扶贫、涉农领域相关县直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四是组织开展专项巡察。今年4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对脱贫攻坚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察的工作方案》,对“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建设”四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为期40天的专项巡察,着力发现在“四个精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重点,关注资金安全
县委巡察组将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作为巡察监督的重点,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针对项目风险评估、资金拨付、监管使用等问题建议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0项,为扶贫资金筑起 “防火墙”。各巡察组灵活运用查、访、谈等方式,深入发现扶贫资金使用中的问题。一是查阅资料挑问题,通过调阅财会资料、审计报告、项目档案资料及相关数据资料,发现部分项目缺少风险评估报告、合同签订不规范、专项资金监管组织不健全等问题。二是深入实地查问题,通过实地查看发现有的项目存在没有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滞后等问题。三是走访群众寻问题,巡察组深入村组走访农户,面对面询问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发放等事项,发现个别项目资金存在不按程序支付、平均分配收益、虚报冒领等问题。四是座谈了解核问题,通过召开村“两委”代表、党员代表、项目受益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印证掌握的问题线索。
三、及时交办,严惩腐败行为
实行边巡边查,县委巡察组与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结成对子,巡察组发现问题后,及时交办问题线索,县纪委迅速跟进查处,做到巡察发现问题与纪委查处问题无缝对接,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县委第四巡察组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认真督办,塔桥镇纪委快速查清了该镇董何村党支部书记李道福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女儿办理农村低保问题,后给予李道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规取消李道福女儿的低保待遇。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发现的小岳寺乡大屯村支部书记田书涛冒领贫困户养羊补助款、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迅速跟进,调查核实后移交县检察院处理。县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席建新,因2015年养殖到户增收项目实施中严重失职失责,不按规定履行检疫等相关手续,致使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山羊被贫困户领养,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督办,推动精准整改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立行立改、严格督办、督促整改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一是能改问题立行立改,针对专项巡察期间发现的低保户认定不精准、贫困户公示公告影像资料不规范、档卡资料不完整、不精准等问题,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24份,要求被巡察单位立即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系统问题协调整改,针对巡察发现的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开展不到位、帮扶措施不具体、扶贫项目推进缓慢、监管乏力等12类脱贫攻坚问题,及时与县扶贫办搞好对接,县扶贫办根据巡察发现的系统问题,召开了全县扶贫工作推进会,对扶贫领域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对5名工作不力的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召回。三是重要问题督促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县委巡察机构通过印发巡察建议书、制作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等形式,加强交办督办,紧盯问题促整改。如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县纪委开展专项检查,建议县审计局对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据此,县审计局对全县200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县纪委组织专项检查组对2016年度全县32个整村推进村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进行检查。针对专项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合同签订不规范、公示公开不到位、资金发放不彻底、风险防控不得力等问题,县纪委向责任乡镇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4份,要求有关乡镇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抓好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函告县纪委。(上蔡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