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积极贯彻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11月12日向汝南县委及三个乡镇反馈了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意见。为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我县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力争把整改工作抓牢、抓实。
一、提升政治站位 强化组织领导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整改的要求,11月12日,汝南县委召开常委会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组和县委要求上来,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勇于担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以闻过则喜的态度面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切实把整改反馈的问题作为补短板、强弱项,提升脱贫攻坚整体工作水平的难得机会,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整改工作。同时,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县委书记彭宾昌同志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军民同志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相关乡镇(街道)、委局机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全县整改落实中的重大事项。
二、夯实整改责任 抓好重点整改
县委对市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5个方面13项问题分类梳理后制定《汝南县贯彻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方案规定,县委书记彭宾昌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县委常委、副县长、副县级领导干部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部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要求各牵头单位切实担负起综合协调责任,按照时间进度及时安排,推进落实;要求各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具体整改工作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县委整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每项整改任务都要制定“路线图”、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立下军令状,确保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任务。
同时,把握整改重点,抓住要害问题,盯死盯牢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着力解决三个被巡察乡镇和六个被巡察局委“脱贫攻坚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存在薄弱环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扶贫项目实施中涉嫌违规违纪、管党治党不严”五个方面突出问题的重点整改;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既在治标上下功夫,又在治本上不放松,做到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集中整改、专项治理、专题整改,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市委“五个一批”的整改要求,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强化督导检查 严肃问责追究
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建立整改落实反馈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次调度会议都要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跟踪问效,一抓到底,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采取定期调度、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落实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行动缓慢,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的部门单位,由县委书记或受县委书记委托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对其一把手约谈;约谈后无明显改进的,以县委名义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整改事项未能过关的,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严格问责追责。
四、强化统筹协调 做到有机结合
县委把整改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为一体,互相促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10天召开一次调度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协调解决问题。在推进整改过程中,注重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县正在开展的“扶贫路上以案促改”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结合起来,真正把整改过程变成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促进工作、改进作风的过程。(汝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