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量化评估助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你单位在推动问题整改上存在畏难情绪,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若干问题整改不够彻底……”近期,西平县对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的党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检验巡察整改成效。
为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提升巡察整改质效,西平县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台了《县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围绕“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巡察整改加分项目”4个方面,细化了11项31条评估指标,以百分制进行量化,客观评价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整改清仓见底。
整改评估工作按照“一轮一评估”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人员共同组成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走访调研、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集中整改期满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把脉会诊”,并结合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日常监督情况,综合评估定级,形成评估报告。
评估结束后,巡察办向被评估党组织反馈评估结果,同时把评估报告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并对评估中发现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党组织,移交县纪委监委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并视情列为巡察“回头看”对象。
十三届县委以来,西平县已经连续开展4轮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对24个县直单位党组织,13个乡镇党委及15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评估,发现并纠正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132个,印发通报1期,并对评估中发现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8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进一步压紧压实了整改责任。
“巡察是政治体检,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就是以‘跟踪复诊’的方式,不断增强被巡察党组织持续抓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好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真正发挥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积极作用。”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西平县委巡察办 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