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严防巡察整改“挂空挡”
“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总认为准备点文字材料就可以过关。现在我们深刻认识到错误,回去后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如期完成整改任务。”日前,驿城区委巡察办杀出一记“回马枪”,对上轮7个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2个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在约谈后当场表态。
为让巡察整改工作“落地有声”,今年以来,驿城区委巡察办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狠下功夫,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即时督办抓整改。把盯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作为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牢牢牵住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压实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的整改责任。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严格督促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且能立行立改的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 份,督促被巡察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准确反馈抓整改。改进反馈方式,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反馈前,列出重点整改问题清单;反馈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除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每年定期报告整改情况,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今年以来,区委巡察办共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29个,提出意见建议31条,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移交问题线索8个,找“病灶”,挖“病根”,开“药方”,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
快速交办抓整改。除巡察期间即时督办解决的问题外,对巡察结束时梳理确定的问题线索快速进入交办整改程序。对一般性问题线索在反馈时移交被巡察单位,限定10天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个月内务必整改到位;对重要问题线索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启动快查快办快结程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巡察移交案件优先办理,以高质量办结形成新的压力传导震慑。
跟踪问效抓整改。建立督查督办机制,经常性开展“回头看”、暗访、回访,定期梳理了解被巡察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督促被巡察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建设,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的缺漏不足,坚决防止整改虎头蛇尾。对敷衍应付、整改不力的,及时发现,严肃问责,体现巡察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是发现问题的‘政治体检’,整改则是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巡察机构要切实担负起日常监督责任,既聚焦‘当下改’,又着眼‘长久立’,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驿城区纪委监委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