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
“你好,巡察组的同志,派出所的事儿你们能不能管,案件处理太不公平了。”家住上蔡县杨屯乡杨屯村村民刘大华来到巡察组办公室,红着脸嗫嚅着。
根据上蔡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六巡察组对杨屯乡及所辖9个村(居)开展巡察。6月9日下午,刘大华来到巡察组驻地临时办公室反映问题。
刘大华家住杨屯村小刘庄,对门邻居乡村医生刘中元因新修水泥路在自家门口弯斜,认为原本属于自己的绿化面积变成了公共道路,要求刘大华将其房屋前空旷场地让出1米用来种树,刘大华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纠纷。经乡政府及村两委出面调处后,两年前达成协议,道路两侧均为集体所有,不允许任何人非法私占,双方不得再因此事产生纠纷。
然而近两个月内,刘中元经常性引导上门求医的病患把车辆停在刘大华家门口、用木料沿路边1米处摆放等,故意阻碍刘大华正常出入。4月12日,双方矛盾激化,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司法鉴定结果为双方夫妻二人均为轻微伤。
刘大华认为,两个月前的民事纠纷案件,前天派出所才出具处理结果,仅为刘大华夫妻分别行政拘留14天、罚款500元,对方未受到任何处罚,是不是有失公平、合理。
事后巡察组立即多方了解情况、调阅调处结果、协议等,并走访双方邻居得知,刘大华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当即向乡党委进行交办,反馈群众诉求。乡党委高度重视,次日上午即组织乡信访部门、司法所重新对此纠纷进行调处,并要求派出所重新将此案件查办。“你好,请你配合我们实事求是配合相关部门,也请你相信公平正义不会缺席。”6月10日下午,巡察组电话告知来访人,案件将会重新查办。
据交办事项反馈,刘大华与邻居纠纷一事,派出所已重新查处,双方因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各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因年龄、身体状况等原因,可免于行政拘留,以批评教育为主。乡信访也与双方调处重新修订协议,以后不得再因此事产生纠纷,若有违约,各自承担法律责任。
“巡察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群众反映什么、痛恨什么,巡察就要关注什么,要在实际工作中落实我县‘提站位、严管理、保安全、转作风、促实效’工作要求,要心里装着群众,通过巡察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要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上蔡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刘新峰说。(上蔡县委巡察办 杨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