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清风文苑

“消失”的开水壶

发布时间:2024-04-01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该中心实有工作人员15名,却一次性购买了29个开水壶,就算人均两个也分不均啊,到底怎么回事呢?”近期,泌阳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在某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精神情况监督检查时问道。“我们单位经费紧张,平时购买办公用品都是记账,年底结算,统一开票,这不是一次购买的。”该中心会计胡某某答道。

“咱们办公室的开水壶用了两年多了也没有坏,难道他们买的开水壶质量不过关,一用就碎了?那也不会一年都全部损坏了,就算每个人再发一个备用着,那也应该是购买30个。何况也用不着一人一个开水壶,一个办公室有一个开水壶也就够用了。这里面是不是存在问题?”带着这样的疑问,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决定一探究竟。

为了尽早揭开背后的秘密,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分头行动。一方面根据发票上显示的商家,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直接到该商户进行走访。工作人员主动亮明身份,并向其进行政策宣讲,该商户负责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实向工作人员说明情況:“该中心是我们的老客户,经常在我们这里购买办公用品,有时候会因为需要支付其他开支,在开具发票的时候会让我们多开一些金额,变通为办公用品报销。这29个开水壶并没有实际购买,但我给他们开具了发票”。另一方面,党风政风监督室安排人员对该中心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实地核查中发现,该中心开水壶数量不足十个,样式多样且老旧,并非近期购买。经向该中心多名工作人员了解,该中心近期并未更换过开水壶。在取得扎实的外围证据后,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决定对该张票据的经手人、该中心会计胡某某开展谈话。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胡某承认,“这张发票中显示的29个开水壶并未实际购买,更没有发给单位同志们,而是该中心的一些吃喝招待费用没有办法入账,只好变通为开水壶作为办公费用列支了。”

水壶事件水落石出,但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的问题呢?于是,党风政风监督室的同志“顺藤摸瓜”,对该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类似票据3张,涉及金额3700余元,均将招待费变通为开水壶、拖把、喷壶等办公用品。最终,胡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中心主任因审核把关不严受到诫勉处理。

“看似是一张张简单的发票,背后折射出基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隐形变异,它们时常会穿上华丽的‘外衣’,一旦我们稍不留意,违规违纪问题就会蒙混过关。下一步,我们一定要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严格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泌阳落地生根。”泌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泌阳县纪委监委 林奎明 杨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