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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读党史 | 让红旗渠精神的廉洁基因融入血脉代代相传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20世纪60年代,林县人民在一穷二白的条件下建设红旗渠。红旗渠工程工期历时10年,投资几千万元资金,却没有出现严重的贪污或挪用修渠资金行为,没有一个领导干部盗用修渠物资,没有一个领导同志为自己的亲属谋私利,没有较严重的失职渎职现象。

  流动的时间长河穿行过往的岁月,最终凝固成了历史。红旗渠作为历史的参与者默默见证和记录了林县党员干部波澜壮阔的党风廉政征程,成为永久的党性教育课堂。我们要进一步弘扬红旗渠精神,深入挖掘红旗渠精神中所蕴含的“廉洁基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继承前人血脉中“廉洁”的基因并发扬光大。

  如果你去过林州市红旗渠纪念馆,肯定会对展柜里破旧的墨绿色木箱子留有深刻印象。墨绿色的木箱油漆开裂剥落,铁环锈迹斑驳,看起来平淡无奇,却有着双重身份:一个是修建红旗渠所用的炸药箱,一个是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的收纳箱。轻轻的打开箱盖,加盖红旗渠工程指挥部印章的“收据”映入眼帘,思绪仿佛穿越时空,耳边隐约听见:红旗渠工程指挥部的组织委员彭士俊向总指挥长马有金汇报,同志们常年坚守在建设一线,很少回家,需要解决随身物品存放问题,我提议给大家配备一只废炸药箱,马有金说可以用,但每人只限一只,并且要作价购买。后经指挥部党委研究,决定每只废炸药箱作价七毛五,并要求使用者把收据贴到废炸药箱的箱盖背面,以备随时检查;发现谁的箱盖背面没有收据,就以贪占公物论处。

  尽管是废弃的木箱,但毕竟是公家的物品,让私人使用,公器私用是不是违反纪律?半个多世纪前的红旗渠建设者们像一面镜子,为我们做出了回答,树立了典范。一个废炸药箱可能构成贪占公物问题,现在听来或许不可思议。但在红旗渠工程指挥部,废炸药箱确实成了用来衡量党性原则的标尺。固守党员干部的清廉本性,将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红线,早在红旗渠建设中就得到了生动贯彻。

  “廉洁”二字看似平浅,却与每个人的生活、工作、学习都息息相关。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首先需要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心存敬畏遵纪守法,做到为政清廉,还需要有强烈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红旗渠建设者们躬身力行,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应以此为标杆不断修正和规范自己的思想与行为,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筑牢心理上的防线,牢固树立廉洁理念和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增强抗腐能力。

  今天再看红旗渠,形而下的是凝聚人间奇迹的人工天河,形而上的则是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滚滚渠水奔流不息,猎猎红旗迎风舞起,红旗渠建设者们过往的种种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明确了“参照物”、点燃了“信号灯”,成为了廉洁精神代代传承的序曲,激励着无数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新蔡县纪委监委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