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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规范办案规程筑牢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4-03-21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将安全工作贯穿执纪执法办案的全过程,规范办案规程,确保安全事故零发生、办案人员零违纪、审查结果零申诉。

树牢安全意识。制定《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实施细则》,逐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树牢安全意识,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压实安全责任,确保审查调查对象、涉案人员、谈话涉案场所绝对安全。

突出防患未然。严格按照《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对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全流程排查每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制定突发安全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紧盯谈话安全。紧紧把握“走读式”谈话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印发的《谈话手册(试行)》规范谈话工作流程,谈话前认真落实“六必知”“一案一方案”“一案一预案”等工作要求;谈话全程录音录像,根据谈话对象的思想变化、情绪波动,积极做好政策法律解读、思想心理引导;谈话后做好“手递手”交接、跟踪回访等工作,确保谈话对象人身安全。

加强风险管控。对照《监察法实施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标审查调查纪律要求,紧盯审查调查安全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完善“每周一研判、每月一总结,每季度一培训”的“三个一”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切实消除审查调查安全风险隐患。(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 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