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派驻第二十七纪检监察组:“三个明确”落实审前报备

发布时间:2022-05-10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组廉政建设,落实廉政责任,规范审计行为,派驻第二十七纪检监察组实行“三个明确”,落实审前报备,推进监督关口前移。

  明确报备内容。为精准有效开展审计组廉政监督工作,要求审计组在开展审计工作前,将审计项目名称、被审计单位名称、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审计组成人员、审计起止日期等有关情况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归档管理,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明确报备要求。在审计组实施审计三日前,由审计组将审计项目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派驻检监察组,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报备的,应在实施审计一日前告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计工作开展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补报。

  明确具体责任。审计组组长对审计组廉政工作负领导责任,教育引导审计人员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斗争精神,争做审计工作先锋。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审计组廉洁纪律和作风建设监督,不参与审计组具体业务工作,不打探审计工作秘密,不干涉审计监督事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作出处理。

  目前,审计组已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审计项目9个,为精准监督奠定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将根据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派驻第二十七纪检监察组吴生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