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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六个一”工作机制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1-06-02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积极推进顽瘴痼疾整治,查究一批执法突出问题。为保障在驻单位正确履行职责,堵塞执法漏洞,派驻纪检组积极推动“六个一”工作机制,加强执法监督,有效消除执法领域顽瘴痼疾存量,遏制问题增量,大力提升派驻监督工作质效。

  坚持法律法规“每日一学”,提升能力素质。充分利用网络平台、钉钉“授课学堂”,开展“每日一学”、“每日一考”,并通过开办法制大讲堂、以案释法、参加法院庭审等途径,深度开展精准执法培训,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

  开展接处警“每日一巡察”,管控执法源头。督促案管部门对接处警工作实行日巡察、日研判、日通报,重点开展“三查”,即查现场处置是否规范、查音视频摄录是否完整、查处警结果是否合规,确保“应受尽受、应立尽立、有案必查”,从源头上杜绝有警不处、有案不立、超期受(立)案等执法顽疾。

  实行重点案件“每日一研判”,防范执法隐患。对执法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现行案件零信访;对有案不立、降格处理、乱收滥罚等突出问题,督促法制部门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不按规定报备的,依纪依规依法追究办案人和案件审批人的责任。

  取保候审案件“每月一清查”,严防保而不侦。每月对取保候审案件进行清查预警,逐案掌握侦查进展,督促办案进度,督促法制部门调取卷宗逐一审核,防止发生取保候审超期、保而不侦、失控脱管等问题。

  负面清单案件“每月一评析”,落实问题整改。将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法院判决无罪案件,行政复议撤销、变更、限期履行和确认违法案件,行政诉讼撤销、变更、限期履行、确认违法或无效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案件”范畴,每月开展个案评析,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意见,根据案件情况启动执法监督程序。

  执法突出问题“每月一评查”,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县局执法监督委员会每月、市局每季度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上级批转案件等开展评查,对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下发建议监督整改,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讲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案件,及时启动执法监督程序,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执法过错不认定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