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多举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今年以来,示范区纪工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工作中,采取“协助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党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强化党内监督”等举措,促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明确职责,协助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区纪工委根据市纪委监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向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积极协助党工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刘阁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作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每月召开廉政教育会,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强化警示教育,筑牢了党员干部“防火墙”。
强化责任,维护党的纪律。区纪工委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全区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同时,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严明组织纪律中,坚持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与此同时,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锲而不舍,推进作风建设。认真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实施细则规定”精神。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加大对各村居(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党纪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健全有利于优良作风养成的长效机制。
严肃执纪,加大问责力度。区纪工委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利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共6人,组织处理共5人,党纪政务处分共6人,均按照逢案必改要求开展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程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数量已从原先的0件稳步增长至今年的26件。
突出职能,强化党内监督。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筹备组织落实好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配合上级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派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