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靶向监督抓实“第一议题”制度
今年以来,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立足本职工作,把“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不断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市财政局、市投资评审中心党组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坚持政治监督专责机关职能定位,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紧盯“关键少数”,通过参加党组会督促驻在单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今年以来,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共参加市财政局和市投资评审中心36次党组会“第一议题”的学习,使驻在单位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得到切实提升。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及市纪委工作安排,结合我组工作实际,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先后3次组织人员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市财政局和市投资评审中心党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也及时向驻在单位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在督促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对党员领导干部着重强化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深入领悟精神内涵、精准把握思想外延,对认识上的不足、能力上的短板、工作上的困难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成效,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量开展工作的强大动力。
下一步,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将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为抓手,把驻在单位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来抓,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实际行动助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王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