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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主动担当作为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7-07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担当作为,督促市财政局结合财政职能,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市财政局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夯实市财政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组织开展服务企业活动。督促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切实解决政策棚架问题,督促抓好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财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下达全市先进制造业项目支持资金2688万元、兑现产业强市星级企业奖励资金1000万元、落实兑现促进物流业转型升级奖励资金100万元。

  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行为。督促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先预算后采购,严禁无预算、超预算采购,要求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限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市财政局结合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核查,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督促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宣传,落实财政支持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及时完成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同时加强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管理,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坚决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