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三项举措”,提高廉政谈话质效
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始终将廉政谈话作为抓早抓小,履行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提升廉政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提前下发通知。根据《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绩效考评办法》规定,谈话前向各监督单位印发通知,让谈话对象提前熟知廉政谈话的内容,提升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廉政谈话。本单位党委(党组)和“一把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班子成员落实 “一岗双责”情况。本单位(科室)或个人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本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对纪检监察组工作的意见及建议等。
二是提前做足功课。谈话前,通过查阅个人廉政档案、听取人事部门、机关党委等部门综合评价,结合对各监督单位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廉政谈话,做到发现问题精准、教育提醒精准,提出整改建议精准。
三是做好延伸谈话。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与班子成员和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对副科级以上党员的廉政谈话,以便及时全面掌握其思想、作风、行使权力及廉洁自律情况,为全面建立完善个人政治生态画像打下基础。(派驻第二十二纪检监察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