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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四个常态化” 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6-17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注重在问题源头治理上创新突破,在预防机制建设上务求实效,以“四个常态化”为抓手,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着力营造“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氛围。

  廉政教育常态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教育机制。在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督促驻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用反面典型以案说法、以案论纪;注重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真正把各项廉政规定融于心、践于行。配合开展法规纪律教育,清晰明确纪律 “红线”和“底线”,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架起“高压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风险排查常态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廉政风险防控,关键在可防,重点在可控。坚持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对问题隐患动态管控。通过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梳理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隐患,做到早排查、早提醒、早处置。

  重点管控常态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精准机制。牢牢把握交通运输系统廉政风险较高的“人财物”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借助驻在部门内设审计、财务力量,突出在工程招标、设计变更、材料购进、机械租赁、监理验收、经费拨付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问题。

  监督检查常态化,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约机制。坚持把纪律和规矩体现在日常管理中,把监督检查做实,让抓早抓小抓苗头成为常态;经常对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风险防控情况以及尽责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驻在单位始终绷紧纪律作风建设这根弦,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扎实推进。(派驻第二十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