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清单化管理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今年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坚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报送事项、报送方式、报送程序等列出详细条款,形成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细化报送事项。坚决做到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结合实际做好规范工作,从综合类和监督执纪执法类共梳理出40余项需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的具体事项,制定请示报告清单,确保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全面准确、及时高效。今年以来,区纪工委、监察组已向市纪委监委以书面形式请示报告30余次。
明确报送责任。区纪工委、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亲自部署、审核把关,确保请示报告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同时,针对报告事项,按照要求逐项明确报送部门、报送时限和办理程序,细化任务分工,将责任明确到人,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逐级请示报告的政治自觉。
严明报送纪律。区纪工委、监察组每半年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报送责任落实不力的个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不按程序层报签批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确保请示报告工作精准照单执行。(派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组 王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