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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 确保日常监督“不走样”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今年以来,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结合各综合监督单位实际,不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确保日常监督“不走样”。

注重提前介入。纪检监察组要求被监督单位召开 “三重一大”会议时至少提前2天书面告知,报送会议议程及相关信息内容。纪检监察组确定并反馈参会人员,并根据议程事项选择参加的议题。为避免单纯的会议监督造成形式主义,纪检监察组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事前酝酿、事中讨论和事后执行等全过程,确保权力运行规范有序。

强化过程监督。纪检监察组列席参加“三重一大”会议,针对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程序、重大项目安排是否合法合规、大额资金使用是否遵规守法等方面实施监督,特别是对会上“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是否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行严格监督,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同时,针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会上出现的不规范之处及时指出,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落实务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不可超越“红线”、践踏“底线”。

严格跟踪问效。纪检监察组对各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跟踪问效,进一步保证决策执行到位,强化监督效果,严格事后报告备案,要求各监督单位将“三重一大”决策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将根据报备情况及列席会议掌握情况,定期、不定期对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 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