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坚持三个注重,做实监督职责
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把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作为重要履职内容,作为督促落实监督单位党组履行主体责任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
坚持注重实施全面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根据监督单位职能特点,结合监督单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积极行使派驻监督权。重点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内容,督促单位党组全面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责任,对决策主体和决策过程进行监督,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坚持注重实行全程监督。突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了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全覆盖。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主动与纪检监察组联系,做好相关沟通,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后,上报有关研究决策内容。纪检监察组根据情况,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三重一大”专题会议等,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做到全过程监督。
坚持注重开展日常监督。定期分析研判综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坚持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对监督单位加强政治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特别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各执行环节是否依法依规、单位内部监督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党组整改纠正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和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截至目前,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2021年参加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共30多次,并提出有关建议意见20多条,严格执行了监督职权。(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