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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作好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22-10-27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根据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就是强化对党员干部自身的日常监督执纪。我们必须要慎用手中之权,善用权、用好权,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主动接受被监督,以制度约束自我,以制度保护自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为违规违纪留“暗门”。

做好日常教育工作。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学习“四种形态”,深入理解“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片观看等多种方式结合,让党员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本质有更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强化行动自觉。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通过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制定完善相应的日常监督制度并严格执行。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的传递,步步管好管严工作的落实,从日常工作的每个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日常监督工作,实现抓早抓小。

做好谈心谈话,落实执纪问责。积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把谈心谈话作为平时工作重心之一,抓好思想防线建设,作风纪律监督。通过通报批评、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执纪问责。让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常态化,让作风建设长效化,扎实推进日常监督工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工夫。(派驻第十九纪检监察组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