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注重机制建设深化以案促改
“真是太受震撼了,我一定会引以为鉴,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今后我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珍惜现在的岗位、珍惜当下的幸福、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
日前,驿城区纪委监委在沙河店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围绕靳楼村党支部委员夏某某、山湾村党支部委员马某违法违纪案例,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今年以来,驿城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深化以案促改作为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一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沟通,推动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建立分包责任制度。区委常委分层次、按系统分包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参与所分包单位典型案例筛选、制定方案等各个环节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提升工作标准。
建立三级推进制度。区委负责统筹领导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区纪委监察委负责主导推进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以案促改工作;乡镇(街道)在做好本单位以案促改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各村(社区)以案促改工作,确保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建立双报告制度。夯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层层抓好落实。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向本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着力构建要求严格、科学规范、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
建立预警提示制度。对案件高发多发的单位、重点行业领域的单位发送工作提示函,要求其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监督制约措施,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如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今年多次出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区纪委监委及时向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发函提醒,对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约谈问责。
“要以案为鉴,在深刻吸取经验教训上提升政治站位;要深挖细剖,找准问题根源,把问题找准、挖透;要认真研究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有效的整改措施;要健全制度,堵塞漏洞,织密‘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不断巩固以案促改工作成果,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向纵深发展。”驿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驿城区纪委监委 谭俊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