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强化“三重一大”监督 助推权力规范运行
“关于编制不在乡镇人员发放下乡补助的问题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集体决策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遂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参与某县直单位部门“三重一大”会议时,对一项决策说“不”。
“三重一大”事项涉及财权、事权和干部使用,是基层党组织权力的集中点。遂平县纪委监委找准小切口,紧盯全县各级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决策开展专项监督,坚决纠治集体决策和执行中存在的个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造成严重损失等问题,持续抓实抓严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会议记录 ‘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未能体现,会议议题事前没进行报备……”县纪委监委从“小”细节处着力,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联系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进行“嵌入式”监督。事前实行对监督单位“三重一大”议题会前审核制,事中紧盯研究讨论阶段的过程管控,事后注重对执行阶段的日常监督,强化对各单位“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监督力度,倒逼被监督单位从制度上堵塞廉政风险点。
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单位报备的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现场走访会议记录人、班子成员、其他重要股室负责人、查阅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人事任免文件、资金使用账目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严格跟踪问效,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意见,综合运用约谈提醒、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纠正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对‘三重一大’工作的监督方式,对权力运行实时跟踪、全程监督,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权力规范运行。”遂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遂平县纪委监委 王宝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