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之声

泌阳:做实内部疫情防控 守牢办案安全底线

发布时间:2021-08-0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谈话场所多久消杀一次?”

  “谈话对象不会使用核验行程码和健康码怎么办?”

  这是泌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日前对该县谈话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向值班人员提问的场景。

  针对多地出现新冠病例和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形势,泌阳县纪委监委强化内部疫情防控举措,特别加强委机关谈话场所风险防控,确保办案安全。

  委机关密切关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动态变化,对机关全体人员进行疫情排查,把是否接种疫苗(几次)、有无来往中高风险区、与中高风险区(含旅居)人员接触等情况纳入排查内容,逐人填写《泌阳县纪委监委机关疫情防控排查登记表》。凡近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区或与中高风险区(含旅居)人员有过接触的,到集中隔离场所隔离,不得或暂缓进行与谈话相关的活动。

  除履行正常谈话手续外,所有进入谈话场所的人员必须严格查验行程码和健康码,并仔细做好检测;医护人员必须做好谈话人员和谈话对象的健康监测和疫病筛查;谈话人、谈话对象和谈话对象的接送人共同签下疫情防控承诺书,确保病毒不携带、人员不感染,办案人员和谈话对象安全。机关全体同志进门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到一线监督检查必须遵从防控规定,保持距离,不进入隔离点,不以监督代监管,做好自身防护,不做新冠病毒的携带者、感染者。

  该县规定,疫情期间加大对谈话场所的消杀力度和频次,要求每天早、晚对谈话场所公共区域各消杀一次;有谈话时,必须在谈话前、后对谈话房间、物品等各消杀一次,确保谈话场所安全。

  “我们严格遵守和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关于谈话安全的有关规定,落实办案安全领导责任。对出现工作懈怠,给谈话带来安全隐患的,严厉问责!”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表示。(泌阳县纪委监委 赵弘正 禹舜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