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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严把三个关口 提升信访交办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这个问题的证据证明效力不足,需要进行补充核查。”在新蔡县纪委监委信访件集体审核会上,一起上级交办件因证据不足被退回补充核查。

近年来,新蔡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交办件办理质量,出台《新蔡县纪委监委上级交办检举控告件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对处置流程、办理时限、办理质量、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规范,以更加严厉的督办措施倒逼交办件质效的全面提升。

严把程序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上级交办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流,建立台账登记交办函号、受理时间、分流去向、办理时限、办理进度等信息,及时进行提醒和催办。承办部门收到交办件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逐一核查,并按照规定与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双向承诺和反馈。

严把质量关。明确由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深入案件查办一线对交办件的办理情况抓在手里、问在平时、督在细处;重视集体审核把关,由信访室牵头,承办部门、案管室、审理室及相关分管、协管领导对核查报告进行集体审核,重点审核反映的问题核查是否全面、核查工作是否深入彻底、结论依据是否充分、处理建议是否适当、问题是否解决、文书是否规范等。对审核不通过的核查报告,由信访室退回承办部室修改或补充核查,确保每件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都能查全、查清、查透,切实给群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

严把责任关。明确承办部室必须切实把办理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逾期未能报结的,对承办部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办理质量不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退回要求重新核查2次以上的,对承办部室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对无故拖延、压件不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及泄露案情、以信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在‘督’上严标准、在‘办’上下功夫。下一步我们将以信息采集为基点,精准统计为抓手,科学研判为导向,加强信访数据分析,不断促进监督精准化,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蔡县纪委监委 朱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