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四督四促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以前县医院大门口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经常发生堵车现象,给群众就医带来极大的困扰。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相关部门狠抓问题整改,现在环境整洁了,秩序好了,群众满意度也提升了。”日前,泌阳县医院有关负责同志向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人员介绍道。
为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泌阳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通过“四督四促”工作法对全县各单位落实创建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监督护航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督压力传导,促责任落实。该县纪委监委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内容,采取“室组地”联动的监督模式,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各责任单位创建举措制定、主体责任履行、创建任务落实、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围绕市容环境、小区治理、公共秩序、公益宣传等方面,深入重点区域开展分类督导检查,坚持创建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创建责任。
督纪律执行,促作风转变。组建专项监督检查组,重点围绕各项任务是否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主责部门是否负起牵头责任,是否存在学习贯彻“慢半拍”、担当作为“不给力”、任务落实“一刀切”、群众诉求“推拖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工作中政绩观扭曲,推卸责任、进展缓慢、敷衍塞责、整改不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单位强化作风建设,助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督问题排查,促整改整治。监督检查组将每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形成监督检查问题清单,落实督导问题反馈整改机制,要求立即开展同类问题排查,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坚持“边发现边整改、再发现再整改”的监督工作思路,对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构建“监督发现问题→现场反馈→落实整改→再监督销号”的工作闭环,循序渐进、压茬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督制度建设,促常态长效。坚持系统观念,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建章立制。会同县创文指挥部制订出台《泌阳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固化创建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坚持“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制度化”落实。与县创文指挥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实现问题互联互通,定期与各成员单位协调沟通,推动其履职尽责,实现常态长效。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覆盖面广、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文明城市创建监督工作作出全方位安排部署,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整改落实,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泌阳县纪委监委 刘桂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