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紧盯“三重一大”事项 做实做细派驻监督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集中体现了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方式、程序和结果,是衡量政治生态的标尺。我们要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切实促进被监督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规范用权。”近日,确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长在小组会上就如何精准监督“三重一大”事项时强调。
今年以来,确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 ,督促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依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理顺工作机制,并根据驻在单位实际,主动健全“三重一大”监督制度,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着力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事前报备,前移关口。该县纪委监委严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前置关口,督促要求驻在单位在“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前,制定事项清单并提前将议题告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组对报送议题和相关材料进行内部集体研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同时根据需要,适时提醒驻在单位有关注意事项,明细“权责清单”,推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范化、高效化。
事中参与,贴身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紧盯监督单位报备的招投标、年度、季度采购等“三重一大”项目,不定期进行廉洁风险评估,紧盯监督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重要项目决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综合运用列席会议、监督提醒方式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状态。
事后抽查,跟踪问效。该县纪委监委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的执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求驻在单位作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及时将会议记录复印件、会议纪要等材料及决策实施和完成情况报送各纪检监察组,形成“三重一大”闭环式监督管理。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迟报漏报、决策形式主义、执行走样变形、内部监督缺失等轻微、苗头性问题,以“点穴”批评、约谈提醒、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发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采取多种形式,不定期地对‘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驻在单位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廉洁高效执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山县纪委监委 陈玉杰 陈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