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助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
省、市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新蔡县纪委监委聚焦社保基金待遇认定、违规开设社保账户、篡改社保记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到社保基金经办机构、用人企业、群众等多个地方,全面排摸社保基金经办环节漏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在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中,该县纪委监委统一部署,由第二监督检查室开展专项监督,发现由于参保人死亡或服刑后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导致养老保险金冒领的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流失。社保经办机构虽然每年对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但是一年一次的认证方式难以有效及时遏制养老金冒领现象的发生,且追回被冒领金额的难度也较大。
为解决此类问题,新蔡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卫健体委、县人社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服刑人员和死亡人员信息共享和上报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实现信息互通,明确由县法院负责提供受刑事处罚人员数据信息、县司法局负责提供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信息、县民政局负责提供火化人员信息、县卫健体委负责提供医学死亡人员信息,由县纪委监委综合协调各单位工作开展。
同时建立各单位联络员制度,每月3号前将数据信息上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比对数据信息,同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最大限度地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打击和防范未按规定及时申报导致社保待遇虚报冒领行为。
截至目前,通过信息共享比对死亡登记、火化及服刑人员650余条信息,核查出5名退休人员死亡后未及时上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并对上述5人停发待遇、追缴多领的养老保险待遇3.35万元。
“我们通过联合等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共享信息资源,汇集死亡人员和服刑人员信息,及时开展数据筛选、批量比对,按规定对服刑人员和死亡人员的养老金进行停发处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养老待遇冒领行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社保经办人员的失职渎职风险。”新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蔡县纪委监委 杨正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