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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亮剑”酒驾醉驾 严防“杯具”成“悲剧”

发布时间:2023-11-15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要强化风腐一体纠治,既查发生的‘酒驾’、又查背后的‘酒局’,逐一了解核实为什么喝、和谁喝、谁买单、在哪里喝等情况,严查‘觥筹交错、推杯换盏’背后可能存在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公款吃喝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近日,平舆县万金店镇召开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提醒教育会,以本乡镇的实际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严格遵纪守法。

为严肃整治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深挖细查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强化纪法意识,连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作为纠治“四风”问题的常态化工作,坚决从严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同时,把监督查处酒驾醉驾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深挖其背后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在案件处置过程中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包庇袒护以及干预执纪执法司法、说情抹案等违纪违法问题。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对监督检查发现、执法司法机关移送、群众信访举报等途径发现和受理的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严惩不怠。突出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人员,常态化组织酒驾醉驾专项监督检查,实现监督执纪精准发力。

除此之外,为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把身边酒驾醉驾案件作为“活教材”,建立酒驾醉驾常态化警示教育机制,督促各乡镇、各单位以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签订一份承诺书“四个一”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深刻剖析案发根源,加强“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拧紧思想“阀门”,上紧行动“发条”,杜绝酒驾醉驾问题再次发生。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驾驶员必须牢记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党员干部更应该以身作则。”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酒驾醉驾行为实行‘零容忍’。”(平舆县纪委监委 胡凯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