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1—11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7人次
1-11月份,确山县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271人次,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有147人次,占比54.2%。从查处情况来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占据大多数,基层“微腐败”依旧多发易发,尤其是在失职失责、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反八项规定、违法侵权等五个方面比较集中。
失职失责问题共32件次,占比21.8%。一些基层公职人员作风不严不实,对分内工作疏于监管、履职不力、玩忽职守,漠视群众利益,使上级的政策打了折,村民的干劲泄了气,群众的期盼泡了汤。
滥用职权问题共26件次,占比17.7%。在落实惠农政策中,一些党员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现象时有发生,吃公家粮,扒公家仓,在落实上级政策及管理和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过程中,没有严格依照民主决策规定办事,不能正确处理亲属、朋友、个人与群众的关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吃拿卡要问题共17件次,占比11.6%。个别基层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影响力对办事群众吃拿卡要,“雁过拔毛”,吃掉了老百姓的获得感,拔掉了党和群众的信任,群众敢怒不敢言,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共11件次,占比7.5%。主要表现在处理集体账务不透明、不公开,借机挥霍公款,大吃大喝或在婚丧嫁娶事宜中大操大办,违规收受礼金以及超水平讲排场、比阔气、拼消费等行为,玷污了党员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其他非职务违法问题共61起,占比41.5%。其中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23件次,占37.7%;赌博10件次,占16.4%;寻衅滋事及故意伤害罪8件次,占13.1%;非法开采林木及矿产资源6件次,占9.8%,折射出基层群众生产经营工作法律意识淡薄,日常精神生活相对匮乏,娱乐方式相对单一等问题。(确山县纪委监委 徐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