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查处诬告陷害 澄清正名保护党员干部
今年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对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以及为被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高度重视,通过精准规范澄清正名程序,准确运用澄清正名手段,按照“谁办理、谁澄清、谁负责”的原则实施澄清正名,倒逼案件办理质量提升,促使案件承办部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一是坚决遏制诬告陷害歪风邪气。县纪委监委研究起草了《平舆县错告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细化了错告行为的3种情形和诬告陷害行为的8种表现,对如实举报、错告和诬告陷害3种情况分别进行了区分,规定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支持、保护;对错告的,按照有关规定对错告者说明情况,并进行教育提醒;对诬告陷害的,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诬告者自污、陷害者自陷,释放了“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强烈信号,匡正一方社会风气,净化一方政治生态。
二是及时为被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自去年5月份制定出台《平舆县为被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严格筛选澄清正名对象,精准规范澄清正名程序,准确运用澄清正名手段,按照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谁负责”的原则实施澄清正名,对查否的信访件,及时反馈给信访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对误告错告且需要澄清正名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正名;诬告陷害的,除了要实施澄清正名,还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的责任。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共召开澄清反馈会14场次,为25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召开澄清反馈会5场次,为1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三是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秩序。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部门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妥善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问题,进一步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格执行实行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原则,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通过微信平台、设立宣传栏等方式,宣传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等知识,向群众宣讲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与义务、不予受理事项、诬告陷害行为查处等内容,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检举控告,减少错告和诬告陷害行为。今年元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45件次,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2.9%。(平舆县纪委监委 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