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建立四方会审制度 助推巡察整改质量提升
近期,由新蔡县委巡察办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对十二届县委最后一轮巡察整改报告进行会审会商,经过认真会审,对23个被巡察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38条,整改报告质量明显提高。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新蔡县探索建立巡察整改“四方会审”机制,将巡察整改监督关口前移,变过去的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真正将巡察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足、做到位。
建立四方会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总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四方会审联席会议,通报本轮巡察整改情况,听取相关部门巡察整改报告审核情况汇报,会审会商巡察整改报告,研究巡察整改相关事宜。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作为会审主体,依照职能职责共同负责审核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从是否存在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做表面文章的情况,是否真整实改、如实报告整改情况结果,是否逐条逐项全面整改等方面进行“四方会审”、严把认识关、措施关、问责关、效果关,对整改成效持续跟踪了解、指导督办、审核评估,初步形成“两个责任”一体落实的良性互动局面。
“‘四方会审’机制的建立,变一方查核为多方会审,变一次过关为反复核验。明确的工作职责,规范的工作流程,统一标准、尺度、内容的审核把关,让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有章可循,切实提升了巡察整改质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新蔡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