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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山县:探索“三式”监督法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23-10-12 来源:驻马店纪检监察网

“这次谈话给我敲响了警钟,使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今后我一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近日,确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驻在单位一名存在纪律方面倾向性问题的年轻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防止“未病变已病”。

今年以来,确山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积极拓展监督方法路径,探索运用“重点式”“参与式”“提醒式”等“三式”监督法,压责任、强监督、抓协同,不断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重点式”监督。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把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日常监督的重中之重,紧盯权利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领域,列出详实的问题清单,积极与驻在单位“一把手”沟通交流,督促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压实整改责任,以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参与式”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嵌入式”监督优势,通过全过程参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专题会议等,及时掌握驻在单位日常工作开展和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深入一线调研监督,全面把握驻在单位和部门工作重点和关键环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为开展精准监督打好基础。

“提醒式”监督。该县纪委监委注重抓早抓小,坚持把廉政教育融入日常,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提醒教育,防患于未然,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廉政约谈、发送廉政短信、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派驻机构就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顺风耳’‘监督哨’,下一步,我们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同时,把案件查办放在突出位置,通过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达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山县纪委监委 刘雨嘉 陈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