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5437”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018-11-12 10:53 来源:

(通讯员 丁彩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以案促改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委《意见》精神集中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抓手,对照省、市纪委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突出思想预防、源头防腐探索建立“5437”工作模式,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坚持五化整体推进。案例筛选靶向化。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梳理筛选6起发生在我区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建立以案促改案例库,以案明纪,增强针对性。教育警示经常化。坚持把教育警示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组织全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区纪工委班子成员50余人到开封市监狱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观看了《无路可逃》、《沉伦》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区四大班子、区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干部100余名观看大型廉政音乐剧《青天之端》,使大家领悟到了“贪廉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真谛。组织全区开展学习宪法、监察法活动,增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强化村组(社区)、商业网点、经营户宣传,确保宪法、监察法内容人人皆知。剖析查摆精准化。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的、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本着揭短亮丑态度,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梳理出的36种问题和“十查”内容,聚焦病灶、深挖根源,认真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把问题找准,原因分析透,真正起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警示效果。截至目前,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共查摆出主要问题317条,制定整改措施300余条,自觉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实效化。突出抓好案发单位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对6个案发单位下发以案促改整改通知书,实现“教育干部、完善制度、解决问题”的效果。注重把问题整改与中心工作、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相结合,与转变作风、专项治理相结合,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建章立制规范化。针对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以及查摆剖析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从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进行明责、履责、追责,对不适应形势发展或者存在漏洞缺陷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措施,维护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截止目前,全区共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2项。

创新四种实践方式。一是开展全域覆盖式以案促改。坚持把以案促改作为推动管党治党的有力抓手,在宣传动员、警示教育、剖析查摆、建章立制、监督检查等环节,实现全区各乡镇(场)、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所有党员干部全覆盖,达到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升。二是开展系统条块式以案促改。从本区的典型案例发生情况出发,区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人员,围绕易发多发问题,紧盯重点权力,开展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增强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式以案促改。围绕扶贫攻坚、扫黑除恶、作风建设等重点领域,筛选典型案例,研究案发规律,查找风险漏洞,下大力气抓好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落实。四是开展预警防控式以案促改。及时分析研判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巡察督查、专项治理等环节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关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对照查摆、深挖根源、防患未然,切实做到以案促改。

健全三项保障机制。一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全区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促改廉政承诺书签字仪式,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时时自我警示、强化自我约束,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形象。二是健全定期报告机制。案发单位党组织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年底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年度以案促改工作报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三是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把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围绕“四个不放过”,细化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评估验收,强化日常考核,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效果显著的给于表彰;对失职失责、敷衍应付,整改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或因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而导致同类问题复发的,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七条检验标准。一是领导带头。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案发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六带头”:带头上以案促改专题党课、带头接受教育、带头摆剖析、带头整改提高、带头承诺践诺、带头接受监督,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二是问题找准。进一步筛选全区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基层的村组干部违法案件,在基层进行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査摆问题,查找风险点问题根源及监督管理漏洞。三是措施精准。针对个性问题,区分不同类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针对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达到整改一个问题进而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四是加强教育。进一步加大基层纪检干部、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党性修养,提升规矩纪律意识,促进基层监督科学有效运转。五是问题销号。对整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挂账督办,做到问题解决不彻底不销号、成效不明显不销号、群众不满意不销号“三不销号”和问题公开、措施公开、结果公开、完成时限公开“四公开”。六是制度完善。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查漏补缺,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切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规章制度,避免同类问题在相同领域、相同岗位再次发生。七是群众满意。根据确定的整改项目、问题性质、整改情况,向不同群体发放整改结果评价意见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引导群众参与、接受群众评判。八是促进工作。把以案促改作为开展业务工作的动力,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勇于担责、敢于负责、勤于履责,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更好地推动各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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