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做好“第一种形态” 后半篇文章
来源:开封廉政网 2020-12-03 09:58

“曾经被我们纪检组约谈提醒的高某被提拔为正科干部了。”11月24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红杰介绍道,“我们去年对高某的轻微违纪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约谈提醒后,之后跟踪回访,下发《监察建议》督促所在单位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单位党组织的共同关怀,高某转变了思想认识,焕发出高昂的工作热情。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对以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干部进行跟进式、常态化教育回访,鼓励干部改正错误,担当作为。

“你脾气太急,有时候对群众态度过于生硬,再不改你就有可能违反纪律。”“我以前纪律意识淡薄,对村里的公章管的不严,通过典型案例学习,很受警示。”不久前,杞县五里河镇张寨村因一名村干部被乡纪委诫勉谈话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村委会成员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对准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据悉,为做好第一种形态后半篇文章,开封市纪委监委出台了《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考核细则》等,祥符区出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试行)》对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措施的适用情形、组织措施进行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相关监督检查室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及时跟踪回访,了解改正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探索创新见成效。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97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占64.7%,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成效进一步彰显。(陈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