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疫情底线
3月17日,市纪委监委常委会专题对当前疫情防控提出明确要求。会后,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向驻在单位传达会议精神,在加强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措施、堵塞漏洞,推动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
配足专班力量,提高核查质效。要求市县两级公安疫情数据核查专班严格遵守7x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配足配强数据核查专班力量,相关警种要固定专人混合编组、联合值守,严禁专班不专、擅自换人,确保涉疫指令核查质效。对违反纪律擅自换人,值班脱岗离岗,影响数据核查排查,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倒查追责。
加强培训演练,提升流调能力。加强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大数据优势,对阳性(无症状)、密接人员等突发紧急情况开展应急流调工作。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本级流调溯源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流调溯源能力。全市流调溯源工作组要按梯次要求备足力量,一旦发生疫情,确保能随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强化社会防控,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统筹兼顾,扛稳扛牢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两个政治责任,持续显性用警,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要时段路段开展全覆盖、高密度巡逻防控;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九小”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实名登记、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交通、疾控等部门做好卡口便民服务站、集中隔离点等重点部位秩序维护工作;从严审批大型聚集性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特别是涉疫、涉冷链违法犯罪。
加强内部防控,确保内部零感染。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严格单位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检查、消毒、扫码,严格落实民警离市出省审批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定期核酸检测、防疫消杀等要求;加强后勤保障,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装备,并最大限度向基层一线单位倾斜,确保执勤民辅警绝对安全;严格落实监管场所封闭管理规定,严守六项入门规定,把严收押、收拘关口,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同治,确保实现“零疫情、零事故、监管场所工作人员零感染”的目标。
加强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各项措施、压实落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启动纪检、督察力量,加大督导力度,围绕监管场所、公安内部防范、涉疫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察,采取不定时、不间断,线上、现场联合执法方式,全面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对防控工作敷衍应付、质效低下甚至顶风违纪的,坚决倒查问责。(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供稿)